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对象
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报考青海民族大学教育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且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https://yjsy.qhmu.edu.cn/info/1006/2363.htm)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时间
资格审核:2024年3月28日14:10-16:30
专业课笔试:2024年3月29日8:30-10:30
综合面试:2024年3月29日14:10-15:50
同等学力加试:2024年3月30日14:10-18:10
(三)地点
资格审核:文实校区芳华楼502办公室
复(面)试:文实校区芳华楼512教室
(四)信息核对及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A4幅面),并在每张材料左上角标明考生号与姓名:
1.初试准考证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原件;
4.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5.应届考生:除(1)、(2)、(3)、(4)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6.往届考生:除(1)、(2)、(3)、(4)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需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以邮件的形式于2024年3月31日19:00前发送学院指定邮箱:673920111@qq.com 进行资格审查。PDF文件与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均为“姓名+报考专业+准考证号+资格审查材料”。
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所提供电子版材料涉及证件或证明必须为原件,姓名、证件号、签字及公章等关键信息处须完整、清晰并无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将取消其学籍;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以《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主,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参考书目:
(1)教育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外国教育史》,吴式颖,人民教育出版社。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课程与教学论》(第三版),王本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德育与班级管理》(第二版),段作章、刘月芳,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
2.综合面试
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为20分钟,具体时长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情况,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语种须与初试外语一致,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考核科目为教育学原理(参考书目:《教育学原理》,项贤明,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心理学(参考书目:《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人民教育出版社)。
(六)总成绩核算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换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2.初试加权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3. 复试加权成绩计算方式为:
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成绩+1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外语成绩。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未参加复试者;
4.复试中任一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5.提供虚假信息者;
6.初试或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者;
7.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8.未经我校(或相关招生学院)公示者;
9.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三、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教师教育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四、调剂工作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工作,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研究生院和教师教育学院网站,请考生关注。
五、联系方式
1.复试咨询电话:0971-6288701(学院办公室),0971-8237294(校研究生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10,14:10-17:30
2.监督投诉电话:0971-8218909(学院纪委),邮箱2007012@qhmu.edu.cn(学院纪委)。
时间:工作日8:30-12:10,14:10-17:30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实名加入教师教育学院复试QQ群:758911324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并参照《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